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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发文下达禁养区猪场拆迁最后期限

2016年12月12日17:23 

  今年以来,猪价持续上涨,但同时,环保政策仍在持续加码,尤其是关于禁养区的划定及猪场拆迁的政策不断落地,对市场的影响持续加大。




近年“禁养区”相关政策一览:

1、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条例》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2、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
2015年8月,农业部发文,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5、
2015年11月,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主产县要制定生猪养殖规划,合理划定适宜养殖区域和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禁养区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限要求,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生猪规模养殖场,引导生猪养殖向非超载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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